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生个人证件到期后无法及时更换,能否报考全国联招?
答:考虑到目前情况,考生个人证件于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3月15日期间到期没有及时更换的,仍可使用原证件进行网上报名。疫情得到控制后,考生应及时更换个人证件,报到入学时由高校进行核查。
解读:受疫情影响,联考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及考试时间待定,表明有推迟的可能。
2.报考全国联招的考生须具备何种学历资格?
答: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即须在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级中等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级技工学校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非学历教育经历不符合报名条件。
解读:今年对考生的学历要求,更加细化,更加严格,估计会有部分考生因此而无法参加考试。
3.只有考生本人具有香港、澳门或台湾居民身份,其父母双方均不是港澳台人士,能否报考全国联招?
答:可以。
解读:该条款与往年无变化。
4.只有考生本人具有华侨身份,其父母双方均不具备华侨身份(包括父母是外籍或港澳台人士),能否报考全国联招?
答:不可以。华侨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具备华侨身份才可以报考全国联招。
解读:该条款与往年无变化。
5.华侨考生报名条件中的“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和“合法居留资格”如何界定?
答:一般情况下,具有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者,在遵守当地法律前提下,无须每年签证,可以凭权证多次自由出入居住国,也没有时间限制,不用去移民局更新或者延长手续。而合法居留资格,则是有有效期的,有效期满后必须到移民局办理延长手续才可以继续居留。居留期限是判断是否为长期居留权或永久居留权的主要依据。如“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签证是10年有效期签证,属于合法居留资格;持瓦努阿图五年长期居留签证也属于取得合法居留资格,非长期或永久居留权。
解读:对华侨考生的身份界定,更加清晰,明确了居留权和长期居住、永久居住的区别,政策不再含糊不清。
6.如果考生曾经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或连续5年(含)以上的合法居留资格,居留时间也符合报考要求,但在报名现场确认时,居留权或合法居留资格已经失效,能否认定为符合华侨生报考资格?
答:不能。报名时考生应持有长期或永久居留权,或持有效期内的合法居留资格。
解读:只拥有居留权的考生不是一点参加联考的机会都没有,不是一刀切;若5年30个月条件符合,仍然可以参加联考,体现了政策的合理性。
7.华侨考生“报名前2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或“在报名前5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如何计算?
答:以2020年参加全国联招的华侨考生为例,报名前2年和5年分别指:2018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和2015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1个月按30天计算,18个月即540天,30个月即900天。
解读:人性化了,帮助考生解决了如何计算考前2年18个月的问题。
8.考生网上报名时将“毕业中学”或“毕业中学所在地”填写错误,会对学历核查产生影响吗?
答:会。考生务必准确填写“毕业中学”和“毕业中学所在地”,并如实上传学历材料,如考生提供的信息有误,有可能导致学历审核不通过。应届高中毕业生应上传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正本电子照片,往届生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中三年成绩单正本电子照片,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应上传我国驻外使(领)馆对其学历证明材料所做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是否学历教育)电子照片。
解读:“学校所在地”的提出,这个细化政策过去没有出现,表明对学历的审查更加严格了。
9.考生可以选择试卷字体吗?
答:可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时派发繁体字或简体字的试卷。
解读:该条款与往年无变化。
10.网上报名后,想查看或修改报名信息,应如何操作?
答: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本人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报名前,可修改个人信息。现场确认报名后,考生只能浏览个人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
解读:该条款与往年无变化。
11.高中毕业于内地(祖国大陆)中学的考生学历资格如何核查?
答:现场确认报名结束后,由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招生办公室”)汇集考生的内地学历信息后送学历中学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学历审核。
解读:该条款与往年无变化。
12.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何进行术科考核?
答:全国联招不统一组织术科联考,考生须参加招生高校组织的术科考核。术科考核时间、地点、形式及具体要求由高校自行确定,考生本人应及早联系要报考的高校并了解有关信息。术科考核不合格或没有参加术科考核的考生,填报志愿时不得填报相应的体育类、艺术类专业。
解读:该条款与往年无变化。
13.什么时候现场确认报名和考试?
答: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现场确认报名时间及方式、考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视疫情控制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留意联合招生办公室通知。
解读:疫情影响的突发事情,非常态。
14.考生持虚假材料报考等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答:在全国联招报名、考试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持虚假材料报考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当年全国联招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取消其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已被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入学复查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解读:该条款与往年无变化。
15.联合招生办公室的地址和电话是什么?
答:联合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联系电话:86-20-89338633转7。